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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征求修訂《煤礦安全監察條例》意見建議的通知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征求修訂《煤礦安全監察條例》意見建議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辦〔2018〕44號 各產煤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、煤炭行業管理部門,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,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,有關中央企業: 經研究,擬將《煤礦安全監察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296號)和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》(國務院令第446號)合并修訂為《煤礦安全條例》,現就征求意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請結合實際分析《煤礦安全監察條例》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》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,與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不相適應的條文,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。 二、請就《煤礦安全條例》框架結構、條文內容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。 三、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并積極支持配合做好此項工作,撰寫修改意見報告并填寫《煤礦安全條例》起草意見表(見附件),于2018年7月6日前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(含電子版)。 聯系人:陳永冉、王鐵根; 電 話:010-64464414(帶傳真); 郵 箱:chenyr@chinasafety.gov.cn。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8年6月19日 |